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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ORGANIZATION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
2018年04月15日

宗旨:服务同学,升华自我,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做贡献。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简介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学生会自1995年成立以来,始终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为宗旨,以“凝聚同学,发动同学,引导同学”为目标,耐心倾听同学心声,尽力维护同学权益,推进学生素质拓展,搭建良好沟通桥梁,是全校学生的利益代表和无私公仆。

多年来,学生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时代的浪潮中尽展青春的风采:内涵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亮点闪烁,缤纷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层出不穷;社会实践的青春足迹遍及燕赵大地,志愿服务的靓丽身影演绎奉献精神。

学生会由主席团领导,其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公关实践部、网络部、心理部、青年志愿者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外联纪检部、红十字会、新势力媒体中心共15个部门,各部门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承载着厚重历史,延续着光荣传统,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正继往开来,奋而思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建功立业,用火红的青春谱写壮丽的新篇!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为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服务同学,升华自我,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做贡献。

第三条本会接受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的领导,接受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的指导。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河北经贸大学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具有以下权利:

(一)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

(二)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具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拥有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设备条件的权利。

第七条 本会会员具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成及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组成

(一)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下设十四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公关部、网络部、心理部、青年志愿者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部、红十字会。部门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所有部门服从主席团领导。

(二)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各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干事若干。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能

(一)主席团负责领导各部门的工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制定本届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

(二)办公室负责校团委的日常值班工作,包括档案管理、物资管理、证书发放、团关系办理等,并负责文件、新闻的起草。

(三)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前期的展板绘画、广播稿撰写审批等宣传工作。

(四)学习部:组织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赛等活动;与各院学习部和下属校级辩论队交流。

(五)生活部:举办各项贴近学生生活的活动,是同学们与后勤服务公司、饮食服务公司沟通的桥梁。

(六)文艺部:负责举办各项大型文艺晚会。

(七)体育部:举办校级体育竞赛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八)公关部:学生会活动的赞助及公关礼仪。

(九)网络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视频海报制作、摄影及新媒体平台的运营。

(十)心理部: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知识并举办相关活动。

(十一)青年志愿者部: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活动。

(十二)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负责我校志愿者工作的档案整理及新闻撰写。

(十三)人力资源部:负责注册志愿者招募及青年志愿者管理工作。

(十四)外联纪检部: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活动前对保卫处批地的申请和批准工作;学生会内部工作监督考核。

(十五)红十字会:配合省市级红十字会和校团委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同伴教育、手语服务、预防艾滋病等一系列公益活动。

(十六)新势力媒体中心:负责校团委及学校的宣传,汇总各团支部的各类活动并在团委微博、微信上展示。

第十条本会会员的产生

(一)主席团的成员原则上应有学生会工作经验,并应将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相结合、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相结合,综合考虑后确定人选。

(二)主席团成员协商后,参照上届部长的意见,经团委主管老师批准,确定部长人选。学生会各部长应至少有一年学生会工作经验,并热情工作,起到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干事一般在大一新生中竞争产生。新生入学后可在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报选部门,在学生会统一安排下接受面试选拔。各部门面试形式由部长确定、主席团批准,选拔程序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章学生会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会制度的产生

学生会的制度是由当届主席团根据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结合上届学生会的工作经验而制定的。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主席团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制度的建设及实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进行严格核查和处理。如发现有不健全的制度问题,及时给出解决方案,以完善学生会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生会和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和本校其他学生组织以及各院学生会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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