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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ORGANIZATION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019年10月07日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简称“小挑”),每两年举办一届。

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一、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竞赛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三、竞赛方式

大赛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校级初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目。省级复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大赛期间组织参赛项目参与交流展示活动。

表1赛程安排

赛程

时间

赛事阶段

校赛

10月-11月

动员准备、项目申报阶段

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

项目评审阶段

2019年12月21日—2020年3月31日

推荐项目培育、完善阶段,并完成网络报备

省赛

2020年4月—2020年6月

省赛选拔竞赛阶段

国赛

2020年7月—2020年10月

全国复赛、决赛

四、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对象

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

(二)

五、奖项介绍

1.评审组支持择优推荐优秀项目的相关项目进行后期备赛相关高水平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支持学生申请自主专利。

2.学生的竞赛获奖及相关创新成果,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用于评奖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二课堂素质学分等学业成绩认定。

3.学生在校赛中获奖,由学校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4.学校对在省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团队以学校发文的形式进行表彰,并分别授予2000元、1000元、500元的现金奖励,学生个人参赛获奖按相应学生团队奖励金额的60%予以奖励,奖励从学生奖励基金列支。

5.学校对在国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团队以学校发文的形式进行表彰,并分别授予10000元、4000元、2000元的现金奖励,学生个人参赛获奖按相应学生团队奖励金额的60%予以奖励,奖励从学生奖励基金列支。

6.参赛项目奖励依照该项目获得的最高等级的赛事级别和奖次进行表彰和现金奖励。

六、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奖励。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竞赛设20个左右的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主要依据为网络报备作品的数量和进入决赛作品的质量。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委员会提名,主办单位评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在符合“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国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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