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我校学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现拟面向全校公开选聘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民主监督、择优任用
二、选聘方式
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综合考察、资格认定的方式选聘产生。
三、选聘对象及名额
河北经贸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拟选聘4名人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人。
四、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优先。
2.学业成绩优秀,最近1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具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组织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5.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五、选聘流程
(一)个人自荐:
满足选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之前将纸质版资料交至第四办公楼221,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hbjmdxtw@126.com。(请应聘者将文件名与邮件主题均设置为“竞聘岗位+姓名”,如“主席团-xx”)
(二)资格认定:
校团委专项工作小组将对应聘者学业状况、政历表现、工作经历等方面综合评选考察。
(三)竞聘面试:
资格认定通过的应聘者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日期与形式。
面试通过后,经学代会选举、人选公示等环节最终确认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人选。
六、考察任用制度
任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校团委正式发文聘任。
任职期满,校团委将对学生干部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情况反馈相关学院。
联系 人:邸媛
联系电话:87655659
附件: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聘报名表
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