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展现新时代经贸青年师生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师生实干担当、创新有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我校决定开展第六届“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选树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年龄在18周岁(2005年5月4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3年5月4日以后出生)之间,在校学习的全日制学生和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青年教职工。
二、选树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学习或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4.对于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师生予以适当倾斜。
5.已获得“河北青年五四奖章”“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选树。县处级干部不参加选树。原则上团的现任专职干部不参加选树。
三、选树原则
1.突出广泛性。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领域选树青年教职工先进典型,在校大学生中选树优秀学生典型。
2.突出先进性。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对当代青年成长成才具有较强示范导向作用。
3.突出代表性。既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突出基层导向,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
四、选树名额
共选树青年教职工4名,青年学生6名。
五、选树方式
(一)青年教职工
根据单位推荐确定提名人选,联合评审产生教学标兵、科研标兵、辅导员标兵、管理服务标兵4名推荐人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青年学生
结合国家奖学金、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志愿者评比等结果确定提名人选,共联合评审产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学生、十佳优秀大学生、自强之星、最美团支书、优秀志愿者6名推荐人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六、选树机构
学校将组成“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树活动的组织领导与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校团委、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校团委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七、选树程序
1.候选提名:各有关单位经本部门党组织同意后,提名推荐参评人选;
2.资格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提名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条件人选名单报领导小组;
3.组织评审:召开现场评审会,由领导小组对提名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4.人选确定:将拟表彰人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通过;
5.结果公示:第六届“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拟表彰人选名单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6.集中表彰:五四期间举行表彰仪式,向获奖者颁发“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审材料载入本人档案并作为上报省市级青年五四奖章的重要依据;
7.宣传宣讲:深化“青年五四奖章”品牌效应,开展一系列宣传宣讲活动,切实发挥“青年五四奖章”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其他要求
报名人选需提交第四届“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汇总表、申报表、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和佐证材料,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由各单位于4月17日之前统一报送,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第四办公楼221室),电子版报送邮箱hbjmdxtw@126.com。
联系人:邸媛
联系电话:87655659
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1.第六届“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2.×××同志(同学)事迹材料
3.第六届“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方法
4.第六届“河北经贸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