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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ORGANIZATION
关于2023年度“自强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4年02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荐、资格审核、小组评审、现场展示,拟确定我校10名青年学生为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度“自强之星”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艺术学院  王晓雅

文化与传播学院  刘银凤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胡忆雯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付佩雲

公共管理学院  卓宇航

工商管理学院  张驰

外国语学院  魏林娜

文化与传播学院  马梓瑶

商学院  朱佳轩

会计学院  陈子昂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8日12:00起至2024年3月3日12:00止,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87655659


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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