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ORGANIZATION
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的通知
2025年09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校党文〔2017〕5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我校团干部队伍建设,校团委拟面向全校公开选聘校团委副书记(学生)。

一、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团委书记策划、指导、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团学工作。

2.倾听广大同学心声并及时进行反馈工作,为我校共青团改革工作进言献策。

3.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网络共青团建设、新媒体宣传思想引领、校园文化活动组织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共青团组织思想引领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工作。

4.负责团委的文字资料、制度规范、资料汇编、组织会议、来访接待等相关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

2.河北经贸大学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年级除外)、2023级本科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最近1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4.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组织水平;

5.热心共青团及青年学生工作,在任职期间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聘工作安排

1.公开报名。个人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满足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河北经贸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报名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9月26日之前将纸质版交至四办中厅团务办公室,电子版请将文件名与邮件主题均设置为“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姓名-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并发送至邮箱:hbjmdxtwtwz@126.com。

2.笔试。考核团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内容,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通过QQ群的形式通知。(群号:1037324391)

3.竞聘演讲。主要考察演讲者岗位理解的深刻性、目标定位的清晰度、工作思路的创新性、语言表达的感染力等。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竞聘演讲成绩×60%”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政治审查。

6.结果公示。根据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一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全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校团委正式发文聘任。

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任职期限不少于1年。任职期满,校团委将对学生团委副书记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情况反馈相关学院,并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优评先。

联系方式:

田雪晴、高一豪(0311)-87609854

Copyright © 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05002801
地址:石家庄 新华区 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683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