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实施,提升广大高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与实践水平,打造高质量参赛作品,增强作品竞争力,在竞赛中崭露头角、获取优异成绩,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河北经贸大学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每两年举办一届。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为 2026 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研究生)。
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各二级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 1)、项目计划书、项目介绍 PPT(不超过 20 页)及汇总表电子版交至邮箱hbjmchuangmeng@163.com。
1.竞赛分组。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同时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3 人。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类,不得兼报。参赛作品按照要求(见附件 3)经由各学院团委提交。
5.为保证申报作品的质量与水平,申报作品需附查重证明与 AIGC 检测证明,均应低于 30%;各个参赛团队切实保证本团队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6.若参赛项目尚无指导教师,可提交后由校团委根据选题方向在校内匹配优秀师资进行指导和完善。确定指导教师和团队成员后,原则上不允许发生更改与调整。
7.由于参赛作品评审时采用盲审,请注意参赛作品中不能出现任何形式的学校、学院、指导教师以及参赛学生的任何信息。
四、日程安排
赛程 |
时间 |
赛事阶段 |
院赛 |
2025年11月 |
动员准备、作品申报阶段、院赛评比、提交材料阶段 |
校赛 |
2025年12月- 2026年3月 |
重点项目选立阶段、重点项目的培育与完善阶段、校赛评审答辩阶段 |
省赛 |
2026年4月-6月 |
省赛选拔竞赛阶段 |
国赛 |
2026年6月-10月 |
全国申报、初审与终审决赛 |
五、作品评审与评奖
1. 评审要点: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查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2. 各二级单位应在汇集参赛项目后按照要求开展审核并组织开展院级比赛,按照 20%的比例进行优秀项目的推荐。
3. 校团委在收到各学院报送作品后,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 校内选拔赛设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
5. 学校将在全部申报作品中确定一批重点培育项目,团队根据专家和指导老师的意见修改、完善培育作品,学校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和国赛。
6. 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学生奖金奖励,且在学生评优等工作中享受相关政策(具体见相关规定)。
1. 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师生共创,深入师生挖掘优秀项目,推荐的参赛作品应能够体现我校学科特色与专业特征。
2. 根据挑战杯赛事的赛制特点,优先关注本科生项目,研究生项目不可超过提交项目总数量的 50%。
3. 为保证申报作品的质量与水平,校团委将对初赛作品启动查重机制,如出现查重率高于 30%的作品,直接淘汰,并通报学院。
4. 请各学院按照附件 3 中要求对作品进行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按照附件 2 格式于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校团委。请各学院参考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附件 5),研读作品报送要求,把握好工作进度,积极组织动员,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1. 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 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提交示例
3. 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要求
4. 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相关问题答疑
5.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